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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境游当审慎签约 香港游旅行社擅自收取脱团费
日期:2007-03-06 09:56:56 来源:重庆晚报

  海南岛度假网3月6日讯:港澳游一直是出境游的旅游热点,香港旅游业议会称,目前港澳游的投诉热点仍然集中在游客脱团后、旅行社向游客强行收取“脱团费”。香港旅游业议会表示将改变这一状况。

    据了解,尽管香港旅游业议会对收取“脱团费”加大打击力度,但我市一些旅行社仍在收取。昨日,记者暗访了我市部分旅行社,这些旅行社表示,如果游客擅自脱团,仍然要收取“脱团费”。

    所谓脱团费,指的是跟团游的游客到达旅游目的地后,不参加团队统一安排,私自出游。

    长期以来,香港游一直流行收取“脱团费”。例如,重庆游客跟团游香港,如擅自脱团,旅行社要向游客收取800—1000元的“脱团费”。游客对此极为不满,经常引发投诉。由于游客投诉在香港脱团后被强迫收取人头费的情况多,香港旅游业议会总干事董耀中日前曾在电台节目中表示:当地旅游业议会与国家旅游局计划在今年三至四月,再商讨打击零团费旅游的问题。

    旅行社为何要收取“脱团费”?旅行社称,收取这一费用迫不得已,因为组团时,已向香港地接社报了团队人数,并把在香港地接所要花的钱付给了对方,如中途游客违约脱团,这笔已经产生的地接费用就要收回来。不过,业界也有另种说法,由于香港游杀价厉害,业内主要靠带游客购物赚取回扣挣钱,每给地接社拉一个顾客,地接社可不要钱或倒贴钱将游客“买”过去,俗称人头费。如果一个游客脱团,旅行社将少得一笔人头费,当然这也是一种损失。因此通行的做法就是收取“脱团费”。

    除香港游外,几乎所有参团出境游都要收取人头费。欧洲等地的“脱团费”高达四五千元,泰国、马尔代夫一带的“脱团费”也要上千元。

    新闻链接 出境游当审慎签约

    收取“脱团费”是否合理?我市某律师事务所王律师称,对于收取“脱团费”,是旅行社用来约束消费者的强制消费项目,对于消费者权益来讲,确实不公平,消费者有权利选择消费项目,有权拒绝签订强制合同。

    不过,如果一旦与旅行社签订了合约,该合约就具备了法律效应。因此游客在出发前应看清楚合约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说来,目前市场上出境游价格波动范围在几千元左右,以欧洲五国八日游为例,价格在15000—18000元波动,主要原因是因为出游安排的项目不同,出游接待和附加条件不同,消费者签约时当看清楚,例如脱团该不该由自己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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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春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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