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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带酒水获法院支持 四大餐饮协会力挺开瓶费
日期:2006-12-30 08:36:32 来源:新浪网

  海南岛度假网12月30日讯:广受诟病的开瓶费在餐馆看来是保证企业利益的一种方式。 消费者自带酒水获法院支持,北京餐饮业引发震动。中国烹饪协会、北京市烹饪协会、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北京西餐业协会等四大饮食协会力挺收取“开瓶费”,同时中国烹饪协会还将汇总相关情况,向商务部进行报告。

  协会开瓶费收的是服务费用

  昨天,四家协会及北京60家餐饮业的代表共同就“开瓶费”问题召开研讨会。北京市烹饪协会秘书长罗远琪表示,消费者虽然自带酒水,“但是,进入了餐厅,就占用了餐厅的

  经营场所,享受了餐厅的服务,因此收取开瓶费实际是产生服务的费用。”北京市的三家协会将会共同洽谈这一问题,反映给北京市的相关政府部门。 北京市饮食行业协会秘书长何之绂认为,餐饮企业是专门为消费者提供饮食消费的经营单位,它要对消费者在店内整个饮食消费过程的卫生安全负有责任。此外,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情况下,酒水的销售是企业收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果都是自带酒水,餐馆还要无偿提供服务,企业的利益受到损害由谁来保护呢?允许顾客自带酒水,那么自带饭菜或者其他食品来餐馆消费该如何处理?”何之绂建议,是否收取开瓶费、收取多少开瓶费,都可以由市场来调节。

  餐馆餐饮不是暴利行业

  北京大董

  烤鸭店的董总经理告诉记者,现在他们仍然坚持谢绝自带酒水。他们的观点是,酒家当然是以盈利为目的,自带酒水的服务费实际包括了餐厅的租金、人工、电费、酒具损耗、税金等费用。 很多消费者认为,酒水的

  利润要比菜品的利润高出许多,因此餐馆才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北京大董烤鸭店的董总经理表示,“毛利润和净利润是有区别的,餐厅的净利润达到10%至15%就是非常不错的了。因此餐馆绝对不是暴利行业。” 北京今天假日海鲜城冯国栋经理告诉记者,根据他们的统计,自带酒水的比例占到来餐馆就餐客人的5%至8%,自带酒水造成的利润损失占整个酒水流水的一成左右。

  律师收开瓶费有一定合理性

  企业维权法律顾问王寿魁表示,餐饮企业和顾客是平等的民事主体。餐饮业并非垄断行业,它所有的资源都是有偿取得的。因此,企业有权利制定维护自身权益的游戏规则。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企业不得以格式合同做出违反消费者知情权的规定,但是可以做出合理的规定。企业制定了禁止自带酒水的规则,消费者可以选择是否就餐,同时餐馆也有选择的权利。 北京中吉吉律师事务所孙敬国主任认为,收取开瓶费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是收取额超过一定限度就可能是无效条款。收取开瓶费的标准要根据餐厅的软硬件水平决定,而且必须尽到告知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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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春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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