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监督报道 > 正文

盗用公章谎称“组团旅游”骗游客钱财后潜逃
日期:2006-12-19 08:51:44 来源:人民网

    冒充旅行社业务员,以能组团去外地旅游为名,骗取游客2.5万元后潜逃。日前,哈尔滨市南岗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1年6个月。 

  据了解,去年9月份,赵某利用自己曾在某旅行社工作的便利条件,冒充该旅行社的业务员,并盗用该旅行社的公章。他谎称能组团去云南旅游,先后两次骗取游客团费2.5万余元,随后赵某携带骗来的钱财潜逃。公安机关经侦查,于今年6月份将赵某捕获。 

  经审理,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编造虚假情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系初次犯罪,认罪态度较好,赃款已全部返还并赔偿了被害单位相应损失,有悔罪表示,可酌情对其从轻处罚。(孙志军)


查看作者近期的新闻作品:孙志军

编辑:夏思明  
J 以下网友评论只代表网友个人观点
J 欢 迎 发 表 新 闻 评 论
  匿名发表  网友名称:
     

★相关新闻
· 没有相关新闻!
版权所有:海南日报报业集团南海网/中国旅游报社海南记者站·海南友邦旅游文化开发中心
电话:(86)0898-66804917  传真:0898-31653050 电子邮箱:tohainan@tohainan.com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28号四季华庭5栋B座首层  邮编:570216
温馨提示:浏览本站最佳分辨率为1024×768 琼ICP备050022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