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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客溺死马尔代夫,家属将旅行社诉至法院
日期:2006-10-11 08:53:00 来源:北京晨报

    去马尔代夫旅游,却在游玩当中不幸溺水身亡,死者吴女士的家属认为旅行社没有提前告知安全避险事项,因此将旅行社诉至法院,要求旅行社赔偿死亡赔偿金、父母赡养费、交通费、食宿费、丧葬费、精神抚慰金、保险赔偿利益的损失,并退还旅游费用,共计1195722元。日前,海淀区法院受理了此案。 

    今年3月6日,吴女士和海洋国际旅行社签订出境旅游合同,条款约定由旅行社负责组团提供出境旅游服务,旅游项目为马尔代夫豪华四晚六日游,合同专用条款部分还对住宿酒店、餐饮等作出约定。合同通用条款明确规定,旅游者享有人身财产不受侵害等多项权利,海洋国际旅行社负有对旅游情况如实陈述、召开行前说明会并对安全避险等事项进行书面告知的义务,并提供谨慎周到的服务、保障旅游者安全、推荐旅游人身意外保险等。

    合同签订后,吴女士支付了全部旅游费用,并办理了相关手续。今年3月20日,吴女士抵达马尔代夫,由海洋国际旅行社安排入住满月岛水上屋酒店。3月22日上午,吴女士在酒店边上的海滩浮潜游泳时不幸溺水身亡。

    吴女士的亲属认为,海洋国际旅行社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造成受害人死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李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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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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