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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亮剑”行动查处七大违规行为,净化旅游市场
日期:2006-09-28 09:32:57 来源:海南日报

    自7月6日“亮剑”行动以来,我省开展旅游市场零负团费专项整治已进入尾声。在为期两个多月的专项整治中,针对7大违规行为查处了一批典型案例,我省旅游市场得到了进一步的规范和净化。 

  端掉“黑社” 

  日前,省旅游稽查总队及海口市旅游稽查大队根据举报,对蓝天路33号京航大厦1505房的一家旅行社进行检查时,发现这是一家未经审批的“黑社”,已冒用多家旅行社的名义招徕、接待旅游团队20多个。执法人员当场查获4枚私刻公章,没收了其操作旅游团队的电脑、传真及电话设备,并对多家旅行社因管理不严造成《海南省旅游行程表》流失到“黑社”的行为进行了处罚。 

  查处“黑导” 

  今年8月24日,省旅游稽查总队执法人员在东山岭景区检查省旅游总公司三亚分公司接待的“CQ060823”旅游团时,发现“导游”张飞持伪造的导游上岗证。执法人员当场没收了张飞的非法所得1200元,并暂扣了相关的出团资料。对省旅游总公司三亚分公司违规聘用无证人员上岗带团的行为,将进一步进行查处。 

  此外,海南世纪阳光旅行社有限公司、省旅游总公司在接待旅游团队时,也出现聘用无证人员上岗带团的违规行为。省旅游稽查总队已对两家旅行社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抓获买卖导游证者 

  今年7月21日,无业人员狄虎非法持有导游证去省兴旅导游服务公司参加“年审”时被举报。省旅游稽查总队经调查,发现狄虎使用的正规证件是今年初从导游张以旺处购买的,价码是26000元。 

  目前,该案已转移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省旅游局将按照有关规定对张以旺的违规行为做出重处。 

  利用淫秽服务敲诈游客被罚 

  今年8月23日,省旅游稽查总队根据游客投诉,对兴隆明月假日酒店利用淫秽服务项目对游客进行敲诈案进行调查。依据《海南省旅游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该酒店做出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00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9月7日,省旅游稽查总队对万宁兴隆明阳山庄桑拿按摩中心进行了明查暗访,其利用淫秽服务项目对游客实施敲诈的情况基本属实。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整治拖欠团费现象 

  海口铁道旅行社在接待旅游团队的过程中,要求导游陈丹、潘彩虹分别垫付了3500元和6500元的团费,却又以种种理由推托,不给导游报账,拖欠导游团费达两年之久。海南太阳石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拖欠导游黄静波团费42761元,多次催促该公司退还这些巨额团费未果。海汽儋州旅行社拖欠韩伟等6位导游团费共计24990元,欠款达半年之久。目前,这几起投诉已得到妥善处理。 

  查处超范围经营 

  去年7月30日,海南远东旅行社工作人员邱宇彤代表旅行社与海南儋州那大中学签订了“泰新马十天游”旅游合同。同年8月8日,该公司组织这一旅游团队赴新马泰参加境外旅游,并操作完全部行程。作为国内社的远东旅行社违反了《海南省旅游条例》的有关规定,超范围经营。省旅游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拟对该公司做出吊销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的行政处罚。 

  打击挂靠承包经营旅游业务 

  此次专项整治中,发现省中青旅、市中青旅等两家旅行社以接受挂靠的方式,变相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经省旅游稽查总队调查核实,其行为违反了《海南省旅游条例》第34条的规定,省旅游局拟对两家旅行社做出罚款5万元、没收非法所得1.8万元并处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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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夏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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