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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曝光海南旅游市场内幕:非法买卖导游证
日期:2006-09-21 09:42:34 来源:海南特区报

  海南岛度假网9月21日讯

  买卖导游证、酒店利用淫秽服务项目敲诈游客,这些严重损害海南旅游形象的行为给海南旅游业蒙上了阴影。昨日,海南省旅游市场零负团费专项整治工作第二次新闻发布会公布了“亮剑”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成果,一批损害海南省旅游形象的典型案例被曝光。
   
  有资料表明,截至目前为止,全省各级部门共组织了29个联合执法检查组,出动执法检查人员2080人次,检查了各类旅行社(含分社)126家,共依法立案和查处了违规经营的旅行社、景区点、宾馆酒店50家,其中已依法处罚了20家,责令整改的旅行社、景区点59家,查处导游53人。受理旅游投诉49宗,已结案41宗。
   
  买卖导游证被查
   
  2006年7月21日,根据群众举报,省旅游稽查总队执法人员在省兴旅导游服务公司查获非法持有导游证参加“年审”的无业人员狄虎。经查,狄虎所使用的一系列证件是正规证件,系其于2006年1月从正规导游张以旺处以2.6万元的价格购买的。张以旺非法买卖导游证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理法》第52条的有关规定,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进行调查,省旅游局将按照《海南省旅游条例》的有关规定对张以旺的违规行为作出重处。
   
  两酒店敲诈游客被查
   
  2006年8月23日,根据游客投诉,省旅游稽查总队执法人员对兴隆明月假日酒店利用淫秽服务项目敲诈游客案进行调查,事实成立,其行为已违反了《海南省旅游条例》第30条第3项的有关规定。依据《海南省旅游条例》第68条第一款的有关规定,对该酒店作出责令立即改正并处以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06年9月7日,根据游客投诉,省旅游稽查总队执法人员对万宁兴隆明阳山庄桑拿按摩中心利用淫秽服务项目对游客实施敲诈一案进行了明查暗访,游客投诉的情况基本属实。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另外,还查处“黑社”1家,查处聘用无证人员上岗带团的旅行社3家,查处拖欠团款和要求导游垫付团款的旅行社3家,超范围经营的旅行社1家,挂靠承包经营旅游业务的旅行社2家,立案查处违规导游5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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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春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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